使徒行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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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的長執選舉應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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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教會長執任期改變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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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shimbash 周六 9月 11, 2010 11:48 am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長期以來以民主自居
從抗議國民大會代表全面改選開始
但是說也奇怪
當年抗議國民大會終止萬年國代的團體
換到自己的身上就不太一樣

長老教會長執選舉
依長老教會法規規定
第九章第 95 條
長老、執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除情形特殊經中會同意外,年滿七十歲者不得被選,但任期中年滿七十歲時,得任職至任期屆滿為止。教會欲辦理長執輪休制時,須經小會決議,並向中會報備後,始得實施。
【參解釋文85】

但通常教會會友只要當選長執後
就是每選必連任
長期下來造成教會的口語:只要選上長執後,就是終身長執。

如果有人真正用心想過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近年來的流失率逐漸增加
年輕人也快速的往新的佈道所方向去
甚至參與靈糧堂的敬拜
我們不能否認老前輩對教會的貢獻
但當教會的長執任期過久
教會的派系就會增加
往往也產生權力鬥爭及不和的現象
有的會脫離現代傳教的改變
跟不上社會的腳步
我想
最嚴種的是把教會當作是自己的財產
想要控制教會
要所有人都聽他的話
這樣間接傷害教會的成長
也對一個牧師或傳道者來說是造成困境
種種很多問題教會都要去面對
而這也包括了全體的會友
我相信教會這種問題大家都有
只是不敢表達
因為教會是一個愛的團體
也是互相包容的團體

教會長執選舉
以現在社會的觀點來看總會法規依舊由教會小會提名
但可改變一下任期制度
增進世代交替

執事由會友中間選舉產生
當選執事一任四年
連續被選可以連任一次
兩任執事任滿可參加長老選舉
長老未被選上
則不得參加執事選舉或擔任執事
四年後可再被小會提名選執事及長老

當選長老一任四年
連選可連任一次
兩任長老任滿不得再參加長老選舉
四年後可再被小會提名選執事及長老

這樣可以增加世代交替的現象
也可以防止教會新生代的出走
也防止教會一直被某長老霸占的怪現象


shimbash

文章數 : 3
注冊日期 : 20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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